兴安盟红十字会启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3月20日,兴安盟红十字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盟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凤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关于在全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研究部署盟红十字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孙凤林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学习教育作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的重要政治任务,动真碰硬、抓紧抓实,以实际行动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学习教育始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相关行业规范与工作纪律要求,使党员干部全面掌握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与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入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症结。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深入查找自身在贯彻落实方面、在服务群众方面、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自我剖析。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确保问题查找全面、准确。要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改出成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做到真改实改、改出成效。对每一个问题都要明确具体的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监事会要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接受大家的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公开透明、扎实有效。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学,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指导和督促。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和措施,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新的起点,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推动我盟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加幸福美好的兴安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